文件內容
會議記錄
[公司或組織名稱] [會議名稱:股東常會/股東臨時會/董事會/區分所有權人會議/工作會議]
一、時間:[年] 年 [月] 月 [日] 日 [時] 時 [分] 分
二、地點:[場所](視訊會議連結:[視訊方式])
三、主席:[主席姓名] 記錄:[記錄人姓名]
四、出席:
類別 內容
出席人數/股數 [出席人數](代表股份 [出席股數] 股,占已發行股份總數 [比例] %)
親自出席 [姓名]
視訊出席 [姓名]
委託代理出席 [委託人姓名](代理人:[代理人姓名])
列席 [列席人員]
請假 [請假人員]
五、主席致詞:[致詞要點]
六、報告事項:[報告事項與要點]
七、討論與決議事項
案由 議事經過要領 決議方法 表決結果 決議
第一案:[案由] [討論要點與發言摘要] [舉手/投票/無異議照案通過] 贊成 [票數或權數],反對 [票數或權數],棄權 [票數或權數] [通過/不通過/修正後通過]
第二案:[案由] [討論要點] [決議方法] [表決結果] [決議]
利害關係說明(董事會):[董事姓名] 就第 [案號] 案說明自身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:[說明];[迴避情形]。
八、臨時動議:[臨時動議與處理結果]
九、散會:[時] 時 [分] 分
主席:[主席姓名] 簽名或蓋章:____________
記錄:[記錄人姓名] 簽名:____________
附件:出席簽名簿、代理出席委託書(保存至少一年)。
給自己:分發之前
[ ] 已寫會議之年、月、日、場所、主席姓名、決議方法、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(公司法第183條第4項)
[ ] 主席已簽名或蓋章(公司法第183條第1項;區權會由主席簽名,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4條)
[ ] 股東會:會後二十日內分發各股東,紙本或電子都可以(公司法第183條第1項、第2項)
[ ] 區權會:會後十五日內送達各區分所有權人並公告(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4條)
[ ] 每個議案都有表決結果;出席人數或股數符合決議所需(公司法第174條、第206條)
[ ] 議事錄原本永久保存,簽名簿與委託書至少一年(公司法第183條第4項、第5項)
[ ] 選任董事、變更章程等事項有在開會通知列舉,沒有以臨時動議提出(公司法第172條第5項)